close

昨天,學校辦了音樂成果發表會,昨天的雨下的那麼大,雨傘是必備要件!
可是在音樂會結束後,我晾在一旁的雨傘也就跟著音樂會的結束而消失了!
這幾天我都處在"悲喜交集處"~

我的雨傘真的很可憐,三年被偷了兩次,雖然那才50元,可是我很珍貴!
畢竟那是我唯一的雨傘,是我被偷一年後才得到的雨傘...

現在人都怎麼了,拿自己當下所需的東西,可是你有沒有想過,你需要別人也需要!
為什麼要把自己的缺失,丟在別人的身上?己所不欲勿施於人!妳不懂嗎?這連國小一年生都懂的道理!
世界處於不和平,不是由小地方開始的嗎?你們這種人就是"罪魁禍首"!

為什你小偷要存在,一點良心都沒有!你們這種人一定會有報應的!等著瞧吧!
希望世界不要再有小偷、強盜!快點被繩之以法吧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yricspa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